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盐酸阿比多尔片

规格

每袋装10g

0.1g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1246

国药准字H20103373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2片(0.2g),一日3次,服用5日。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比多尔。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实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率较服药前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慎重考虑服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