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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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清开灵滴丸

规格

每袋装10g

20丸*6袋
生产企业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048

国药准字Z20053107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20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辅料为蔗糖、糊精。

胆酸,珍珠母,猪去胆氧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聚乙二醇。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