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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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银黄片

规格

每袋装10g

片心重0.25g
生产企业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1367

国药准字Z23020881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消炎。本品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2~4片,一日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金银花、黄芩。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 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 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