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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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柴黄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3g*10袋/盒
生产企业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113

国药准字Z1999338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柴胡、黄芩苷,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糊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度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肝病、心脏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的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