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腹逐瘀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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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少腹逐瘀丸

感冒退热颗粒

规格

每丸重9g

每袋装4.5g(无蔗糖)
生产企业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475

国药准字Z44021020
说明
适应症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

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

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孕妇忌服。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当归、蒲黄、五灵脂(醋炒)、赤芍、小茴香(盐炒)、延胡索(醋制)、没药(炒)、川芎、肉桂、炮姜。辅料为炼蜜。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苦。

本品为白色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

注意事项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