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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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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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1g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75 |
国药准字H32023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 (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当归、蒲黄、五灵脂(醋炒)、赤芍、小茴香(盐炒)、延胡索(醋制)、没药(炒)、川芎、肉桂、炮姜。辅料为炼蜜。 |
布洛芬0.1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