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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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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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0.2g(相当于原生药0.67g)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75 |
国药准字Z510205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用法用量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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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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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蒲黄、五灵脂(醋炒)、赤芍、小茴香(盐炒)、延胡索(醋制)、没药(炒)、川芎、肉桂、炮姜。辅料为炼蜜。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