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3g*12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634 |
国药准字Z3102002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1.成人剂量:口服,一次250~500mg(1~2片),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16片)。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 2.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