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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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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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60g |
0.375g (按无水物计)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60 |
国药准字H200107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痈疽发背,瘰疬流注,乳痈乳岩,无名肿毒。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用法用量 |
用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3g,一日1~2次;患在上部,临睡前服;患在下部,空腹时服。 |
口服。肺炎:一次 0.75g ,一日 2 次。其他感染:一次 0.375g ,一日 2 次。对于链球菌 A 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 10 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 1/2 和 1/4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雄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暗黄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胃弱、体虚者慎用。 3.运动员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有雄黄,不宜长期使用。 5.疮疡阴证临床表现为疮疡皮色不变、漫肿、流脓清稀、久不愈合者慎用。 6.颈部淋巴结结核患者不宜单独使用,建议与抗结核药联合使用。 7.乳腺炎患者应暂停哺乳,可用吸奶器吸出乳汁,保持乳头清洁。 8.重症患者应采取中西医结合综合措施治疗。 9.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及海鲜,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13.服药期间,要舒畅情志,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 14.服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量的活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