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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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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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3g |
0.1g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10 |
国药准字H200611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痈疽发背,瘰疬流注,乳痈乳岩,无名肿毒。 |
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 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2.中耳炎﹑鼻窦炎。 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 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 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 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 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用法用量 |
用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3g,一日1~2次;患在上部,临睡前服;患在下部,空腹时服。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1.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效价),一日三次。 2.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三次口服。 3.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反应: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红斑。 2.血液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嗜酸细胞增多;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便秘。 4.菌群失调症: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口腔炎;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口腔念球菌症。 5.维生素缺乏症: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 6.肾脏: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BUN升高。 7.其他: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麻木。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雄黄。 |
主要成份头孢地尼。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暗黄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胃弱、体虚者慎用。 3.运动员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有雄黄,不宜长期使用。 5.疮疡阴证临床表现为疮疡皮色不变、漫肿、流脓清稀、久不愈合者慎用。 6.颈部淋巴结结核患者不宜单独使用,建议与抗结核药联合使用。 7.乳腺炎患者应暂停哺乳,可用吸奶器吸出乳汁,保持乳头清洁。 8.重症患者应采取中西医结合综合措施治疗。 9.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及海鲜,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13.服药期间,要舒畅情志,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 14.服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量的活动。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 (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 (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 5.其它注意事项: (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 (2)可能出现红色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