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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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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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24丸重4.5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76 |
国药准字Z20054270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气活血,祛风化痰。用于气虚血瘀,风痰阻络引起的中风瘫痪,半身不遂,口眼歪斜,痰盛气亏,言语不清,足膝浮肿,行步艰难,筋骨疼痛,手足拘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用温开水或温黄酒送服。一次4.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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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 |
人参、黄芪、三七、丹参、川芎、当归、地龙、全蝎、天麻、铁丝威灵仙、僵蚕(炒)、白附子(矾炙)等35味。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