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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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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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0.3g*10粒*4板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76 |
国药准字Z1095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填精髓,养气血,调脏腑,固本元。用于精气虚乏,阴血亏损所致神疲乏力,食欲减退,健忘失眠,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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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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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 |
熟地黄、制何首乌、黄精、黑豆、黑芝麻、侧柏叶、黄芪、山药、茯苓、芡实、西洋参、天冬、麦冬、紫河车、珍珠、琥珀、龙骨;辅料: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微丸,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 2.重感冒伴发热,咳嗽等症者暂停服药。 3.孕妇慎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