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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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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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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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76 |
国药准字Z37020471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少气懒言,语言低微,面色萎黄,四肢无力,形体消瘦,经血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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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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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 |
黄芪、何首乌(酒炙)、白芍、白术(麸炒)、当归、党参、川芎、甘草、熟地黄、女贞子(酒炙)、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小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