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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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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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68 |
国药准字Z20053379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解表,散寒祛湿。用于气虚外感风寒湿邪所致恶寒,发热,无汗,口不渴,头痛,肢体酸痛沉重,乏力,咳嗽,鼻塞流清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恶心及轻度鼻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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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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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 |
独活、羌活、川芎、柴胡、枳壳、桔梗、前胡、茯苓、甘草、生姜、薄荷、人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芳香,味苦、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