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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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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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50ml,100ml |
500ml |
生产企业 |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00 |
国药准字B20020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肾健脾,益气活血。用于脾肾亏虚,气虚血瘀所致的腰膝酸软,倦怠乏力,头晕目眩,气短懒言,食欲不振,肢体疼痛,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疗程10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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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对酒精过敏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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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 |
生地黄、黄芪、淫羊藿、人参、黄精、何首乌、枸杞子、山茱萸、鸡血藤、冬虫夏草、藏红花、杜仲、川牛膝、伸筋草、桑寄生、茯苓、山楂、牡丹皮、陈皮、三七、丹参,辅料为阿司帕坦。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本品含洒精45%~60%,不胜酒者慎服。3.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可产生微量沉淀,振摇后服用。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