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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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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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ml |
4cm×6cm;6cm×10cm;8cm×13cm |
生产企业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13 |
国药准字Z440237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各种关节痛,腰腿痛,四肢麻木。 |
消炎镇痛。本品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贴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天麻、人参、黄芪、川牛膝、穿山龙、红花。 |
薄荷脑、樟脑、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冰片、颠茄流浸膏、麝香草脑。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