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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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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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ml,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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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北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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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308 |
国药准字Z53021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各种关节痛,腰腿痛,四肢麻木。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用于涂搽患处并搓揉。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天麻、人参、黄芪、川牛膝、穿山龙、红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 10 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 6.5 毫升,樟脑 0.5克,辅料为软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无色至淡黄色油状液体,具有松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