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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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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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基片重0.35g |
0.2g |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70 |
国药准字H440211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 |
禁忌 |
阴黄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茵陈、板蓝根、绿豆、五味子、猪胆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其化学名称: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 本品为糖衣片,糖尿病患者慎用。 3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 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9 服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量的活动。 10服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 11注意加强营养,多食乳类、瘦肉类、豆制品类,及新鲜的瓜果、蔬菜等。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慢性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5.如服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