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8ml:20mg |
10mg:10ml |
生产企业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81 |
国药准字H420223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副作用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成分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是利福平。其化学名称为: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暗红色至橙红色的片,缓冲液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