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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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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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ml:20mg |
每瓶装0.75g |
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72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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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