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霉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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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氯霉素滴眼液

琥乙红霉素颗粒

规格

8ml:20mg

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生产企业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119

国药准字H2005960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副作用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成分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