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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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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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34g:1.2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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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96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
副作用 |
1. 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 2. 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头晕﹑嗜睡。 3. 较少见的有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对本药组分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色。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 2. 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 3. 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 4. 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 5. 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