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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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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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6g,每100丸重3g,6g |
每片含阿莫西林0.4g和克拉维酸57mg |
生产企业 |
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33 |
国药准字H200411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注意。 |
禁忌 |
孕妇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草乌(制)、枫香脂、乳香(制)、没药(制)、五灵脂(醋炒)、当归(酒炒)、地龙、香墨。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微丸;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运动员慎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