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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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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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cm*10cm*2贴*3袋 |
每片含氯唑沙宗0.125g,对乙酰氨基酚0.15g |
生产企业 |
浙江鼎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10 |
国药准字H20133154 |
说明 | ||
适应症 |
凉血散瘀,消肿止痛。适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挫伤的辅助治疗。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开放性伤口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栀子、薄荷脑、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慎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