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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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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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3.6g*12袋 |
生产企业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50003 |
国药准字Z20053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交通心肾,化痰安神。适用于神经衰弱属痰浊扰心、心肾不交者,症见失眠多梦,心烦易怒等。 |
补益心脑、利尿、止喘。用于神疲失眠,心烦气喘,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桂枝、白芍、牡蛎、龙骨、柴胡、半夏、五味子、竹茹、丹参、炒枣仁、炙甘草、大枣、黄连、生姜、大黄、辅料为糊精、乳糖。 |
香青兰。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中大黄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