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柴胡安神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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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柴胡安神颗粒

人参五味子颗粒

规格

每袋装6g

每袋重5g;10g
生产企业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50003

国药准字Z45022126
说明
适应症

交通心肾,化痰安神。适用于神经衰弱属痰浊扰心、心肾不交者,症见失眠多梦,心烦易怒等。

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桂枝、白芍、牡蛎、龙骨、柴胡、半夏、五味子、竹茹、丹参、炒枣仁、炙甘草、大枣、黄连、生姜、大黄、辅料为糊精、乳糖。

五味子、生晒参。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中大黄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