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10ml:0.2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江西金芙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国药准字H199932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偶见胃部不适 |
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理。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