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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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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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20ml:0.2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国药准字H19999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偶见胃部不适。 |
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对肌苷口服溶液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主要成份为肌苷。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理。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