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盐酸萘替芬软膏

规格

20g(高邦)

10g:0.1g*20g
生产企业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0149

国药准字H19980172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用于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本品为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