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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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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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20ml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45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 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 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粉红色的混悬液,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