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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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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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 |
120ml |
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98 |
国药准字H21024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他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每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每日3次。儿童每日0.065mg/kg,分3次口服。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震颤、强直性痉挛和心悸,不良反应的程度取决于剂量和给药途径。从小剂量逐渐加至治疗量能减少不良反应。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数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硫酸特布他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性状 |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形成耐药,疗效降低。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可舒张子宫平滑肌,可抑制孕妇的子宫活动能力及分娩,应慎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与小儿的剂量尚未确立。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