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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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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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 |
5mg |
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98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他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每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每日3次。儿童每日0.065mg/kg,分3次口服。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副作用 |
偶见震颤、强直性痉挛和心悸,不良反应的程度取决于剂量和给药途径。从小剂量逐渐加至治疗量能减少不良反应。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数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硫酸特布他林。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形成耐药,疗效降低。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可舒张子宫平滑肌,可抑制孕妇的子宫活动能力及分娩,应慎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与小儿的剂量尚未确立。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 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