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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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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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6.4mg |
10ml:0.5g |
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诚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523 |
国药准字H200449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本品每瓶含羧甲司坦0.5克。辅料为:氢氧化钠、羧甲基纤维素钠、三氯蔗糖、羟苯甲酯钠,焦糖、甜橙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贝灵羧甲司坦口服溶液为棕黄色或浅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贝灵羧甲司坦口服溶液。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贝灵羧甲司坦口服溶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