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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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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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扑热息痛44mg |
10片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82 |
国药准字H20194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表退烧。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扑热息痛、桔梗、连翘、淡豆豉、甘草、淡竹叶,金银花、牛势子、荆芥穗、薄荷脑。辅料:蔗糖、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靓蓝、柠檬黄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修正可泰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氨酚咖那敏片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