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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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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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ml:0.8g(10%) |
10mg:1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1 |
国药准字H420223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1.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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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本品主要成分是利福平。其化学名称为: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暗红色至橙红色的片,缓冲液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