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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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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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 |
0.25g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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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43 |
HC20140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黏稠、咳痰困难。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球菌、脑膜炎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和百日咳等)、胃肠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道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1-2粒,儿童6-14岁每次1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2.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3.其他胃肠道反应,如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呕吐和消化不良。4.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痛、头晕。5.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急性全身性发疹性脓疱病。如果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
1、本品的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多见。 2、斑丘疹对氨苄西林有一定的特异性,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 3、晚期妊娠孕妇应用氨苄西林后可使血浆中结合的雌激素浓度减少,但对不结合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无影响。 4、氨苄西林相关肠炎也极为罕见。 5、其它:药物热,偶见口舌痛。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禁忌 |
1.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2.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对青霉素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禁用,有药物过敏体质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三水化合物。 |
性状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除去胶囊壳后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必要时,可遵医嘱慎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黏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6.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黏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偶有皮疹、胃肠道不适或转氨酶升高现象,但多数在减低药量或停药后自行消失。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