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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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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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 与氯化钠0.9g |
0.5g*16片 |
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4 |
国药准字H20074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肾功能损伤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碱式碳酸铝镁0.5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