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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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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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 与氯化钠0.9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4 |
国药准字Z450222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理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引起;胸膈痞闷,脘腹胀满,恶心呕吐,不思饮食,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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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成分为香附(炙)、茯苓、苍术(炒)、厚朴(炙)、南山楂、神曲(炒)、麦芽(炒)、莱菔子(炒)、藿香、白豆蔻、白术(炒)、砂仁1、橘皮、木香、甘草、法半夏、党参(去芦)、枳壳。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诊断明确的萎缩性胃炎。3.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者。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