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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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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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mg*5片/盒 |
0.5%*2.5g |
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国药准字H530203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1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轻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溶化。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副作用 |
1.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2. 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见糖皮质激素类全身性不良反应。 3. 大面积长期使用亦能产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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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活动性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早期妊娠、角膜溃疡及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和严重心或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地塞米松。 辅料:卡波普,糊精,硬脂酸镁,丙烯酸树脂,二氧化钛,核黄素,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
本品每克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双层片,类白色层为含药层,黄色层为保护层。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本品仅限口腔使用。 3. 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 5. 本品在口腔内缓慢溶化后可咽下。 6.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 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慎用,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用前应洗净双手。3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4 当药物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