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3g*1包 |
生产企业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33 |
H201401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抗真菌药,主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等。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预防外科手术中尿路感染及经尿诊断手法引起的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趾(指)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的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大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
成人:单剂量治疗,每疗程1包(3g活性成分)。临床症状通常在治疗后2-3天消失。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及经尿路诊疗所致的尿路感染,治疗通常由2倍的本品(假单胞菌、肠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剂量组成,初始剂量在术前3小时口服,第二个剂量在术后24小时口服。本品应在胃排空后口服,最好在睡前排尿后服用。每包加水(50-70ml)或其它无酒精饮料,溶解后即服。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灼热、腹泻和皮疹发生,无需特别的对应治疗可自行迅速消失。 |
禁忌 |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有严重肾功能不全Ccr<10ml/min者,有溶血性疾病者。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氨丁三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白色结晶粉末,带有橙味。 |
注意事项 |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ml/分、或血清肌酐>300ml/升=者,剂量应减少50%。丁克 盐酸特比萘芬片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肥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爱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K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丁克 盐酸特比萘芬片对花斑癣无效。 |
用餐会影响本品活性化合物的吸收,使血药、尿药浓度稍有降低。因此,本品须在餐前、餐后2-3小时,胃排空后服用。本品含2.2g糖,糖尿病患者应小心使用。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缺失等罕见遗传病患者禁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