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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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片

青霉素V钾片

规格

0.25g

0.236g(40万单位)(按C16H18N2O5S计)
生产企业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33

国药准字H1402282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为抗真菌药,主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等。

1.本品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2.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趾(指)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的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大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口服给药:

1.成人

(1) 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4)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0~500mg,每6~8小时1次。

(5)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

(6) 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

2.儿童。

(1) 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 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18.7 mg/kg,每8小时1次。

(2)预防心内膜炎:27kg以下小儿剂量比成人减半。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禁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份青霉素V钾。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剂。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ml/分、或血清肌酐>300ml/升=者,剂量应减少50%。丁克 盐酸特比萘芬片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肥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爱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K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丁克 盐酸特比萘芬片对花斑癣无效。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