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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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萘替芬溶液

规格

(1)10克:0.1克 (2)20克:0.2克

10ml:0.1g*30ml
生产企业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042

国药准字H1998017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副作用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替芬。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