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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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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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克:0.1克 (2)20克:0.2克 |
10g:10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42 |
国药准字H200741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揉搓几分钟 |
副作用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禁忌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忌。 |
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