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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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20g:0.2g

0.01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136

国药准字H20083586
说明
适应症

皮肤念珠菌病,手足癣,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

副作用

外用,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禁忌

尚不明确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成分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山梨酸。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

性状

白色乳膏。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份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