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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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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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g |
20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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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36 |
H2014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皮肤念珠菌病,手足癣,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1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副作用 |
外用,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极少数患者会发生轻度皮肤刺激(红斑,瘙痒或轻度灼烧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
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山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 |
性状 |
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份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因为无相关临床经验,应避免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罗每乐。 2.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罗每乐用于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