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氯米帕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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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氯米帕明片

利培酮片

规格

10mg

1mg
生产企业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2409

国药准字H2005016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持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25mg,高量一日不超过3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mg,分2~3次口服。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3mg。不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剂量均应一日两次,一次1mg;第二天应增加到一日两次,一次2mg;第三天应增加到一日两次,一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体情况作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2-4mg。

剂量超过一日两次,一次5mg,并不比低剂量更为有效,而且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当需要增加镇静作用时,可加服苯二氮 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利培酮。

副作用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8.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9.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0.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禁忌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以及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利培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米帕明。化学名:N,N-二甲基-10,11-二氢-3-氯-5H-二苯并[b,f]氮杂卓-5-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9N23ClN2,HCl 分子量:351.32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培酮。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双凸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白色。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