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毒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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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热毒平颗粒

布洛芬软胶囊

规格

每袋装7g

0.2g
生产企业

陕西天地人和药业有限公司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347

国药准字H2008075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及各种发热疾病。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副作用

偶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成分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兰根、知母、麦冬。

布洛芬 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内容物为无色到淡黄色透明粘稠液体的密封胶囊。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热毒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治疗发热为流感、上呼吸道感染所致,如为其他疾病所致发热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热毒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