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毒平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热毒平颗粒

感冒炎咳灵糖浆

规格

7g*12袋

100ml
生产企业

贵州颐和药业有限公司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814

国药准字Z3502001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及各种发热疾病。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兰根、知母、麦冬。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热毒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治疗发热为流感、上呼吸道感染所致,如为其他疾病所致发热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热毒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