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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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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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3H22N4O3S计算150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03 |
国药准字H230226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及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可引起呃逆,胃肠胀气。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6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胃酸缺乏、急性胃黏膜病变及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5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大黄粉2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淡粉红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少尿或无尿、高血压、心脏病、不明原因的急性剧烈腹痛患者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老年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