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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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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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mg |
0.4ml:0.4mg(0.1%) |
生产企业 |
广西恒力宝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802 |
国药准字H201234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1.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 ; 2.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 ;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用法用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 ;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 ;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水溶液。 |
注意事项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